2023-01-19 08:41:13 来源 : 综投网
如何设立分公司?
一、办理程序1、凭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备齐有关表格文件证件、申请营业设立登记;3、 领取《营业登记》。
二、办理手续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影本;3、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本;4、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影本(任职档须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房屋产权影本,或者经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盖章的租赁合同原件;营业场所为公司或者股东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公司或者股东提供给分公司使用的证明);6、从事加工、生产项目,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申办娱乐服务场所、旅业、印刷等行业的,须提交分公司所在地工商所出具的《企业场地调查情况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档;
子公司和区域公司的区别
1、分公司和总公司相对应,在法律地位上份公司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子公司和母公司相对应,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
2、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
3、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子公司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却是完全独立的,它有着独立且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5、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和总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可以做于母公司不同的产业。